2022年06月13日 16:25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
采购单位 |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花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13日 16:2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6月2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2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子涵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5-2376008 | ||
采购单位 |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东路2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仁宇:0555-23700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子涵 0555-2376008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docx |
项目概况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DL202205065
项目名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视频会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在已建视频会议系统的基础上进行设备更新迭代,需要与现有的MCU调度平台对接。
2、对接要求(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
2.1与上级法院对接要求:能和省高院、全省其它中院的视频会议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且图像画面能达到1080P高清效果,声音、图像清晰流畅;
2.2与中院现有音视频平台对接要求:能接入本院现有的MCU调度平台,方便本院及省高院统一音视频调度;
2.3与看守所、远程提讯室、科技法庭对接要求:能和全省看守所、远程提讯室实现对接,能和省高院、市中院所有科技法庭实现对接,且图像画面能达到720P高清效果,声音、图像清晰流畅。
3、设备安装等均需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安装。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服务响应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本地有稳定的运维队伍,能够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非灾难性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并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
6、免费质保期:成交人须对本项目提供至少 3 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人负责包修、包退、包换,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7、培训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软件操作、系统维护等培训,以达到预定的培训目标,根据业主要求完成相关培训工作。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及业务骨干人员。要求供应商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
8、验收:
8.1 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磋商文件没有规定和磋商响应文件没有相应承诺的,按照下列原则进行验收: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成交人予以配合。涉及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所有需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才能使用的设备,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首次检测费用。
8.2 货物在验收时,投标人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涉及进口的部件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厂商质保承诺、操作使用说明书、质保书、保修证明、维护手册及技术性指导资料以及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制造、销售报价货物(包括主要部件和材料)所必备的各种证书(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等文件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和应由成交人提供的必要文件。
8.3 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以便采购人今后能掌握操作和维护方法。
8.4 本次项目采购所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均应符合“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文件要求,必要时由采购人在履约验收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成交人出具检测报告。
9、付款方式:成交人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采购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采购人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2.1.1不适宜原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1.2供应商对此存在质疑的,应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质疑与投诉”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3日 至 2022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每日9:00~12:00,14:30~17:30分(节假日除外)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2173954985@qq.com)以获取磋商文件(注:发送前须与获取资料及磋商文件领取联系人蒋子涵确定,未事先得到同意而自行发邮箱的不予认可,视同磋商文件获取不成功,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快递邮寄方式送达磋商响应文件等,供应商不得派代表前往磋商现场,相关要求如下:
2.1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二轮报价
(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2)载有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的光盘或u盘一份(不退,供存档)
(3)二轮报价单一份(如有分包,则分包提供)
2.2收件地址: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楼八层);收件人: 蒋子涵;联系电话:0555-2376008
2.3邮件包裹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包裹密封不属于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二次报价单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单独再密封)。
2.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收件人签收,以签收送达时间为准,未按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未签收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东路222号
联系方式:刘仁宇:0555-2370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蒋子涵 0555-2376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子涵
电 话: 0555-237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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