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点军区智慧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已由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24】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 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宜昌金辉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现对点军区智慧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教育数字底座夯实基础工程、学前优质普惠能力提升工程、校际均衡发展能力提升工程、智慧教学育人能力提升 工程,覆盖全区24所中小学校;配备晨午检机器人12台、AI幼教助手54个、AI游戏化数学活动工具6套、智慧园所启蒙区角6 套、智慧园所游戏区角6套、绘本阅读室6套、教学智能终端27台、学习智能终端262台、教室智能物联设备6台等。采购智慧 园所综合管理应用软件1套、基于学情诊断分析的精准教学应用软件1套、智慧体育课应用软件1套、智慧操场应用软件1套 等。总投资约2962.84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进行详细设计、基础设施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运维等
实行全过程服务。
(1)完成项目内要求建设事项,完成项目内要求的系统对接工作。
(2)完成数字底座夯实基础工程、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工程、课堂教学减负提质工程等建设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到货、 软件部署及授权开通、硬件安装调试。
(3)选定核心使用人员重点培训,包括骨干教师、系统管理员、系统维护人员等,指导教师了解掌握产品教学核心功 能,常态化的开展智慧教学活动。
2.3项目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2.4履约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为6个月,运维服务(售后服务)阶段为3年。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确保通过招标人验收。 2.6安全目标: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 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 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 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
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 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方的人员担任)要求:
3.3.1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或具备智能化相关专业(电子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电气等)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 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
责人。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为拟投类似教育功能应用软件自主生产研发的开发商或软件代理商 (投标人如为开发商提供相关类似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类似软件产品开发商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 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 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分 工对应的联合体成员的资质等级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总承包合同,就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
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交易 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
4.2 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5 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
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添加联合体 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 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 707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 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组织在线开标。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 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 (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签到时,需在 备注 栏输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单位名
称。
7.投标相关事宜:本工程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8.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0.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7月4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金辉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13栋 联系人:段淞元
联系电话: 186726609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系人:高开华、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2 日期: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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