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营造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促进医院的高质量发展,扬中市人民医院就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
本次消防维保范围:为扬中市人民医院主院区(扬子中路235号)、西院区(扬子中路261号)内的所有建筑消防设施、消防系统维保项目工程,包括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故障修复、维保工作记录等服务。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具体内容及要求报名后领取
四、预算价
采购预算金额:6万(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负责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可以使用其母公司或母公司下属分公司的资质材料)
(二)其它
1.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具备建筑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中标后在扬中市范围内设立交通便捷、建筑面积不少于200㎡的办公场所一处(具备小型会议室);
4.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若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
六、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投标文件构成
1.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包括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案例证明等资料。
2.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保证金:5000元,本票或者汇票(不收现金)。
七、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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