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司库体系建设项目
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对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司库体系建设项目组织公开谈判,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有意愿且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1. 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司库体系建设项目。
1.2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方自筹,已落实。
1.3 项目简介:按照采购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公司财务管控水平,拟开展公司司库体系系统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统一管理、资金结算管理、资金预算管理、制度体系搭建等,并负责后续使用培训、系统维护等事宜。计划于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第一阶段银行账户可视化建设工作及相关制度建设任务,后续逐步完成司库体系建设。
1.4 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2.1 建设内容:司库体系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统一管理、资金结算管理、资金预算管理、制度体系搭建等,并负责后续使用培训、系统维护等事宜。
2.2 系统建设要求:系统的开发建设按照《关于推动省属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云国资财管〔2025〕5号文件要求进行,并符合采购方实际管理要求、业务开展现状、现有制度规定。具体要求:建立从资金集中和信息集中为重点,对企业资金等金融资源进行实时监控和统筹调度的司库管理体系,建成穿透可视、安全可靠的司库信息系统,实现所有子企业账户全部可视、资金流动全部可溯、归集资金全部可控,对资金等金融资源看得见、管得住、调得动、用得好目标。
2.3 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银行账户可视化建设工作和验收,后续逐步完成司库体系建设及个性化开发。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省属企业司库体系建设标准要求。
2.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金融机构,具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具有独立签署合同的能力;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国有企业司库建设服务业绩;
(3)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竞标(提供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及转包(提供承诺书)。
4.响应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必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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