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2022年甬舟高速(G9211)通行 LNG 槽车安全后评估项目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2022年甬舟高速(G9211)通行 LNG 槽车安全后评估项目
预算:50万元,费用在2022年安全费用中列支
项目概况:宁波-舟山高速公路,简称甬舟高速,又称甬舟高速公路,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编号:G9211,是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2)的联络线。
甬舟高速全线位于浙江境内,经舟山群岛中的金塘岛、册子岛、富翅岛、里钓岛,终于舟山329国道鸭蛋山环岛公路。甬舟高速共建岑港大桥、响礁门大桥、桃夭门大桥、西堠门大桥和金塘大桥5座大桥,全长46.293km。
2019年7月和2020年12月,舟山市人民政府和宁波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舟山跨海大桥临时应急通行LNG槽车的通告》(舟政发〔2019〕19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舟山跨海大桥临时应急通行LNG槽车时限的通告》(舟政发〔2020〕36号),决定在确保大桥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对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通行的LNG槽车,可在舟山跨海大桥(国家高速公路甬舟高速段)上临时应急通行;临时应急通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制定了《舟山跨海大桥临时应急通行新奥LNG槽车交通组织方案》,明确了LNG槽车通行方案和原则要求。
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LNG槽车运输企业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物流”)2019年7月31日获批开展LNG槽车编队通行。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022年甬舟高速(G9211)通行 LNG 槽车安全后评估项目设1个标段: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LNG槽车通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性分析;
(2)LNG槽车编队通行效果;
(3)LNG槽车通行甬舟高速安全条件,包括:道路设施交通安全性分析、项目应急管理体系评估;
(4)针对载货LNG槽车编队通行甬舟高速道路交通安全分析,包括:交通运行安全分析和LNG槽车行车安全分析。
在以上分析论证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通行效率提升及安全保障提升措施完善建议,编写《2022年甬舟高速(G9211)通行 LNG 槽车安全后评估报告》。
本项目通过标准规范符合性分析、理论计算、专家咨询等技术手段,综合考虑运行效率和交通安全两个方面的影响,论证方案保安全、保畅通方面的合规性、合理性和适宜性,发现缺陷和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议。形成的咨询成果需通过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3、计划工期: 2022年12月6日-2023年3月6日(计划开工日期 2022年12月6日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2023年3月6日前
服务期限: 90天
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本项目通过标准规范符合性分析、理论计算、专家咨询等技术手段,综合考虑运行效率和交通安全两个方面的影响,论证方案保安全、保畅通方面的合规性、合理性和适宜性,发现缺陷和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议。形成的咨询成果需通过发包人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5、其他: 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17年7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省(部)、厅(局)级公路工程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科研课题。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制件: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的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工程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委托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省(部)、厅(局)级公路工程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科研课题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制件: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工程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委托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 2019 年 10 月10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5)其他要求: 提供服务的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2 年 11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5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2 年 11 月 28 日 12 时 00 分。采购人将于 2022 年 11 月 29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þ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本)邮寄(或送达)至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山潭东堠社区舟山管理中心(甬舟高速金塘收费站旁),联系人: 孙文文 ,手机号码: 18058077182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þ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 年 11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6、其他要求: 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山潭东堠社区舟山管理中心(甬舟高速金塘收费站旁)
联系人:孙文文
电话:18058077182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沪甬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楼
电话:0571-87985588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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