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一种中低速磁浮列车低噪声受流系统专利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Z20220241 |
项目类型 | 技术转让 | ||
挂牌起始日 | 2022-11-28 | 挂牌截止日 | 2022-12-05 |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 否 | 技术成果数量 | 1 |
标的名称 | 一种中低速磁浮列车低噪声受流系统专利权 | ||
技术领域 | 现代交通 | ||
标的权证类型 | 专利 |
权证编号 | 序号 | 名称 | 权证编号 | 开发完成日期 | 首次发表日期 | 失效日 |
1 | 一种中低速磁浮列车低噪声受流系统 | ZL201810135548.5 | 2018-02-09 | 2021-09-03 | 2038-02-09 |
项目阶段 | 研制 | ||
技术成熟度(TRL) | TRL4 |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 |
样品/样机 | 无 | ||
是否有试用报告 | 否 |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涉及一种中低速磁浮列车低噪声受流系统,包括地面供电单元和侧向受流器,所述的地面供电单元包括磁浮导向轨下方沿轨道梁侧面铺设的供电接触线路,所述的侧向受流器受电面设置为弓形受电结构,所述的弓形受电结构与供电接触线路滑动接触受流。 | ||
技术效果与指标 |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项目具有如下优点:(1)本项目地面供电单元采用供电接触线路,与此同时侧向受流器受电面设置为弓形受电结构,将传统的面接触转换成线接触形式,受流器受电弓与供电接触线滑动接触受流时不会出现明显的冲击噪声;(2)本项目受电弓的受流范围大,能够保障车辆在上下移动、路基沉降等因素造成与供电接触线相对垂直位置变化时的滑动接触受流;(3)本项目供电接触线路中的单根供电接触线长度1~2公里,避免了传统长度较短的供电接触轨拼接处产生的频繁的撞击噪声;(4)本项目供电接触线连接处存在并行平缓过渡区段,在供电接触线连接处受电弓能够平缓、无冲击过渡;(5)本发明供电接触线沿线路安装时的垂向高度位置变化能够使受电弓碳滑条在较宽范围内交替与供电接触线接触受流,避免供电接触线与受电弓碳滑条在同一点持续接触产生集中磨损。 | ||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 本项目能够降低磁悬浮列车受流过程中冲击噪声出现的概率和噪声级,减小受流器的损耗,提高系统的可靠性、舒适性,降低系统维护成本,提高了碳滑条使用寿命。 | ||
技术评估内容 | |||
技术团队名称 | 同济大学铁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研究院赵元哲团队 | ||
技术团队人数 | 10人以下 | ||
技术团队简介 | 主要研究方向:电机控制、电能质量分析与控制、车网耦合电气过程机理分析与抑制研究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赵元哲 | ||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yuanzhezhao@tongji.edu.cn |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 1.2023.01-2025.12,高速磁浮系统直线同步电机多自由度非线性建模与解耦控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2.2021.08-2022.12,新型永磁直线电机交通系统试验平台研发,2021年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主持。3.2019.09-2020.09,无接触式磁浮列车测速测距系统,杨浦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主持。4.2016.07-2021.06,高速磁浮交通系统关键技术仿真验证与优化设计研究,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参研。5.2016.07-2021.06,中速磁浮交通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参研。6.2017.07-2021.06,高温超导直线电机制造及运行控制技术研究,上海市科委科技创新项目,参研。7.2018.01-2020.12,我国超高速磁浮技术发展战略规划研究-超导材料在超高速磁浮车辆中应用技术研究,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课题,参研。8.2018.12-2020.12,低真空管道超高速磁悬浮铁路战略研究-常导制式关键技术研究,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课题,参研。9.2018.06-2021.12,永磁直线驱动物流传输试验系统研制,校企合作联合横向课题,参研。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 是 | ||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否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
基本情况 | 法人名称 | 同济大学 |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141569.000000 | ||
企业类型 |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类型 | 转让 | ||
转让交易条件 | 交易金额 |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 5.50 |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 否 | ||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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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付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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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面议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5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 在线竞价 | |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否 |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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