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2023年湖州管理中心机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名称为2023年湖州管理中心机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主要是2023年杭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2023年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2023年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2023年杭绕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维护维修项目,主要内容是承担所属高速公路收费、监控、电力等机电系统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维修等工作。
(二)项目地点
杭宁高速公路、申嘉湖杭高速公路、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杭绕高速公路
(三)合同划分
本项目招标人代表是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设2个标段,每个标段下设2个合同段。其中101合同段杭宁高速与102合同段申苏浙皖高速为JD01标段,中标单位分别与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签订合同;其中201合同段申嘉湖杭高速与202合同段杭绕高速为JD02标段,中标单位分别与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德清县杭绕高速有限公司武康分公司签订合同。
(四)项目计划工期
杭宁高速维护维修期限12个月,即2023年1月1 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申苏浙皖高速维护维修期限11个月,即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申嘉湖杭高速维护维修期限12个月,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杭绕高速维护维修期限4个月,即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注:如合同签订日期晚于维护维修期起始时间,就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终止时间仍以2023年12月31日为准,维护维修费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五)项目质量
一、项目质量要求
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合格,必需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发的现行公路工程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以及DB33T 747—2009《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技术要求》等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技术要求。
二、维护维修要求
1、维护维修目标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维护维修工作,确保高速公路机电设备总体运行正常,情报板等单一设备系列完好率≥95%,ETC车辆交易成功率≥99.5%,收费机电系统主线门架ETC天线交易成功率≥98%,车牌识别成功率≥95%,监控视频完好率≥99%,(如有变动以公司下发指标为准)。
2、日常维护维修的具体要求
驻地设置及人员配置:乙方必须在各合同段高速公路沿线设置固定的项目部,并至少常驻6名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师、2辆配备有报警灯、显示屏、定向喇叭等设备的制式维护维修专用车辆及维护维修常用工具、仪表、仪器等。
日常维护维修处置:乙方要执行“7·24”全天候服务制度,接到故障申报后,影响收费的重大故障要立即响应并在2小时以内完成有效抢修,一般性故障24小时内响应,故障修复时间不得大于48小时,涉及设备更换,解决故障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次维修必须协同收费站做好记录(含维修的内容、更换的设备及配件名称等),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维护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日常维护维修界面:乙方负责甲方主线监控系统、ETC门架系统、电力及照明系统巡检、维护、维修工作;除甲方特定要求的专项维护外,收费站内及车道的收费、监控、电力及照明系统由甲方自行维护,但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需开展维修工作及每季度巡检工作;收费站范围指收费站收费系统设备、收费站监控系统设备、车道系统设备、收费站电力与照明设备、收费车道电力与照明设备、内外广场电力与照明设备、内外互通内电力及照明设备;主线范围是指主线监控系统设备、收费站内外广场监控设备、内外互通监控设备、主线ETC门架系统设备(含位于收费站机房的服务器等设备)、主线电力(含收费站配电房升压设备)与照明设备、枢纽电力及照明设备。
3、日常巡检维护记表主要包括《主线月度巡检表》、《ETC门架系统巡检维护记录表》、《收费站季度巡检表》、《高杆灯日常巡检维护记录表》、《发电机组日常巡检维护记录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2)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 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机电项目的施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施工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高速公路机电类工程项目施工经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 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安全员:从事已运营高速公路机电安全生产施工工作2年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机电工程师:具有3年及以上机电类工程施工经验,至少从事过2个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施工,其中拟派人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人持有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持有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1名持有高处作业证;维护车辆:投标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承诺在中标后按要求提供车辆(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车辆必须已安装报警灯、显示屏、定向喇叭等设备的制式车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2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本项目不召开询比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可由被询比人自行考察,询比人提供必要的协助,风险自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12月19日17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2年12月2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14时0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湖州管理中心(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大钱路77号,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72-2125809)。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1日14时00分。
6、其他要求: (由采购人视采购项目情况填写,无则填“/”)
五、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如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出具担保的银行级别应为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1)开户银行:工行湖州市分行营业部
(2)银行户名: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3)银行账号:1205210029017005977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大钱路77号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0572-2125809
2、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大楼2号楼5楼
电 话:0571-87985588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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