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州管理中心通讯系统维护维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2023年湖州管理中心通讯系统维护维修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名称为2023年湖州管理中心通讯系统维护维修项目,主要是2023年杭宁高速公路通讯系统维护维修项目、2023年申嘉湖杭高速公路通讯系统维护维修项目、2023年申苏浙皖高速公路通讯系统维护维修项目、2023年杭绕高速公路通讯系统维护维修项目,主要内容是承担所属高速公路通讯等机电系统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维修、检测等工作。
(二)项目地点
杭宁高速公路、申苏浙皖高速公路、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杭绕高速公路
(三)合同划分
本项目招标人代表是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设1个标段,每个标段下设4个合同段。其中杭宁高速为01合同段,申苏浙皖高速为02合同段,申嘉湖杭高速为03合同段,杭绕高速为04合同段。中标单位分别与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苏浙皖分公司、浙江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德清县杭绕高速有限公司武康分公司签订合同。
(四)项目计划工期
项目合同中维护类的工期12个月,即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项目合同中检修类的工期3个月,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检修工作。
项目合同中检测类的工期6个月,即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检测工作。
(五)项目质量
一、项目质量要求
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合格,必需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国家及有关部委颁发的现行公路工程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以及DB33T 747—2009《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收费、监控、通信系统技术要求》等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技术要求。
二、维护维修要求
1、维护维修目标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维护维修工作,确保高速公路通讯系统及通讯机房总体运行正常。其中,通讯系统内收费、监控、办公系统汇聚网络设备端口峰值流量小于端口≤80%,CPU峰值≤30%,内存峰值≤70%;本路段内收费、监控、办公系统高峰时的网络延时≤50ms,丢包率≤1%(如有变动以公司下发指标为准)。
2、日常维护维修的具体要求
基础配置:按要求在湖州区域配置至少2名专业维护人员及1辆专车。
现场维修:接到故障申报后,且无法通过电话支持解决时,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以内完成有效抢修;通讯系统发生硬件故障时,解决故障时间不超过4小时(光缆故障除外);若网络系统设备损坏无法及时修复时,应提供相同或功能相同的替换备件,快速恢复系统正常运行,解决故障时间不超过4小时(光缆故障除外);每次维修必须协同收费站做好记录(含维修的内容、更换的设备及配件名称等),并经验收确认。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维护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季度巡检:每季度需对通讯机电设备进行1次巡检,巡检内容需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使用状况检查,机电设备保洁、清尘,设备性能检测等,巡检时应仔细检查、并及时排除存在的隐患,巡检记录由使用单位管理员签名确认,并每月报甲方路网管理处相应系统管理员审核。
不定期巡检:针对节假日、特殊天气及其他特殊情况,根据业主要求对机电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式巡检及值守等工作。
3、日常巡检维护记表主要包括《季度网络设备巡检表》、《季度机房环境巡检表》、《季度通讯系统巡检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2)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 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机电项目的施工,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施工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 至少从事过2个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施工。
(4)信誉要求: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5)其他要求:机电维护人员至少从事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及维护人员必须根据投标要求现场履约,因会议、出差、病事假等特殊情况需离开现场的,应向请假并获得批准,否则每缺勤一人天,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其他:本项目不召开询比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可由被询比人自行考察,询比人提供必要的协助,风险自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5月22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5月27日9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5月28日9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湖州管理中心(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大钱路77号,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572-2125832)。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29日9时00分。
6、其他要求: 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环渚街道大钱路77号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0572-2521832
2、监督部门: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大楼2号楼7楼
电 话:0571-87985588
3、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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