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农业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2〕30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农业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34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楼1栋,包含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净月区吉林农业大学校园内,秋实街东侧、春华街西侧、求新路北侧、求知路南侧区域。
2.4计划工期:150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最高投标限价:7,277,267.6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2年成立至2023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8:30至2023年6月6日16:00前,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zx.jl.gov.cn/)首页。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26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直接提交,采用腾讯会议远程方式开标,腾讯会议房间号码为435-369-299。
6.2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4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农业大学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城大街2888号
联 系 人:郭伟生,王芳
联系电话:0431-84533256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联 系 人:邢洋
联系电话:1384315335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监督机构电话: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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