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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2022年度农灌水系数测算分析服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咨询)比选公告

· 2022-06-10

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镇海区水利局、宁波市镇海区渔业局)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ZH-ZJBX-220610067
  • 项目名称:
    镇海区2022年度农灌水系数测算分析服务
  • 中介服务事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咨询)
  • 项目地点:
    镇海区
  • 项目基本情况:
    跟踪测算分析镇海区农灌水有效利用系数变化情况,科学评价区域节水灌溉发展成效与节水潜力,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提供依据,为区域农田水利发展提供建议;构建完善的测算分析网络,计量统计镇海区灌区农田灌溉用水,测算区域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编制年度测算分析成果;对我区农灌水系数测算设施开展系统维护,确保设施满足系数测算需要。 (1)基础资料收集 统计分析区域内当年灌区情况,包括镇海区灌区面积、数量、当年灌区节水工程建设与投资、管理改革等情况。收集样点灌区基本信息,包括灌区范围、灌区面积、水利设施(水源工程、渠系工程)、作物面积产量、降雨量、工程投入等。 (2)样点灌区和典型田块的选定 根据《全国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技术指导细则》中样点灌区的选择原则、方法及要求,结合当年浙江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样点灌区名录,在对镇海区内灌区基本情况综合调研的基础上,选定样点灌区。 (3)开展灌区量水、设施维护 对我区农灌水系数测算设施开展一次系统维护,确保设施满足系数测算需要。落实观测人员,对灌溉期间的水量进行观测记录。灌溉期结束后,收集量水数据并规范整理,并存档。 (4)水量测算与分析 整理渠首计量点观测数据,测算水源或渠首灌溉用水量,结合灌区用水调查(如灌区实灌面积、作物种植、水文气象等),按照“以点带面”转化方法确定样点灌区全年毛灌溉用水量。整理典型田块观测数据,按照“直接量测法”、“观测分析法”等方法测算样点灌区作物年亩均净灌溉用水量,结合灌区种植灌溉面积计算样点灌区全年净灌溉用水量。 (5)系数测算与分析 基于样点灌区毛灌溉用水量和净灌溉用水量测算结果,采用“首尾测算分析法”计算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6)年度成果报告编制及网络系统数据填报 按照编制提纲要求,组织编制各级年度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和台账汇编(包括自评报告、量水台账、率定报告等)。完成系数测算台账数据线上系统平台填报。 (7)技术指导 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样点灌区开展测算工作,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8)验收 协助委托单位组织开展各项验收工作,并承担组织验收的相关费用。
  • 项目总预算:
    11.50万元
  • 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60天
  • 质量要求:
    通过市、县两级组织的农灌水系数测算验收
  •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15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95000元 ,上限:115000元 
  • 价格说明:
    (1)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2)违约约定:农灌水系数测算设施维护延迟完成的,每延迟一天扣罚200元;《测算分析成果报告》延迟上报的的,每延迟一天扣罚500元。如因服务方原因未通过市级验收的,则不予支付服务费用。 (3)农灌水系数测算设施巡查维护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但不包含更换零配件单项(件)金额大于500元的材料费,经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另按实结算。 (4)按照农灌水系数测算工作工作要求开展的各项验收组织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2-06-10 13:51 2022-06-15 13:51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在近两年完成过农灌水系数测算服务业绩;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2年06月15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镇海区水利局、宁波市镇海区渔业局)
  • 项目单位联系人:
    苗工
  • 联系电话:
    89287467
  • 联系手机:
    13586922446
  • 联系地址:
    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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