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瀚环保焦炉脱硫脱硝项目热风炉变频改造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瀚环保焦炉脱硫脱硝项目热风炉变频改造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 南京金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金瀚环保焦炉脱硫脱硝项目热风炉变频改造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XZL-BJ-20240113-007
项目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南钢炼铁事业部焦炉脱硫脱硝
交货期: 2024-01-31
项目范围: 交流变频异步电动机
本次招标标段为: 金瀚环保焦炉脱硫脱硝项目热风炉变频改造项目采购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金瀚环保焦炉脱硫脱硝项目热风炉变频改造项目采购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
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南京鑫智链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
内
专用资格条件
1、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近 1 年( 2023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类似本标工程
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8 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
业绩处理)
4、投标人所投电机参数以及安装尺寸满足电机参数尺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15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01月22日 08时30分
获取方式:
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njxic.com)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然后在下载中心下载鑫
智链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的招标文件画面,点击立即购买,打开的画面中点击去支付,默认从
资金池里扣费,资金池余额不足时会弹窗提醒,根据画面指引去支付。
标书费: 100.0元 (按项目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08时30分
递交方式:使用鑫智链投标管家进行投标,同时在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中招互连APP,注册并
验证身份后购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证书。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日 08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服务端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鑫智链投标管家
七、其他说明
七、其他说明
1、非合格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或购买投标电子保函,拒
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购买投标保函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平台为每位供应商建立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保证金,投标时系统冻结相
应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定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被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中标人在交纳中标服务费、交纳
履约保证金、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解冻。
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
投标权限。
本平台提供投标保函线上购买渠道,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24小时前,在投标管家的投标保证金页面进
行申请、付款与开立,未及时完成投标保函全部流程可能导致投标保函开立失败,请预留充足时间。保函
一经开立,视为已缴纳保证金,无论中标与否皆不予退还;如项目流标,供应商可申请退保,返还全部保
函购买费用。
合格供应商投标前无须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除外,具体根据系统
提醒进行操作),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我方有权在所欠其货款中扣除本项目对
应的投标保证金(若无货款,则必须补交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2、本项目将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
3、招标人可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标额的5%,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中标人在招标人及
其关联公司处有已结未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的,可以用来抵作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履约保证金缴纳事宜,缴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同意且承诺其若未主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无须经中标人另外授权,有权将中标人在招标人
或招标人的关联公司处的合同项下的已结未付或待结业务的等额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招标人及
其关联公司的业务款项金额的财务账做相应扣减调整。
合同履行完毕且确认无异议的,属于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
履约保证金退还。属于扣减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应付款项或待结业务款项用于履约保证金缴纳的,该履
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原路退回至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账户。中标人不全面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
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货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发生履约异常需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责任
的,按优先顺序从:1.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2. 从应付中标人的已结未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金额
中扣减;3.
按民事争议等流程执行,履约保证金扣减/不予退还后,中标人仍需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开具全
额发票,款项扣减金额由招标人开具收据。
4、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可使用在线扫码支付或在线网银转账,也可使用线下电
汇方式。线下汇款请汇至以下账户:
人民币账户:
单位名称:南京鑫智链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柳州东路支行
账 号:4301020809100067852
单位名称:南京鑫智链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高淳支行
账 号:32050159643600001522
欧元账户(EUR):
受款银行地区
CHINA - 南京
受款银行名称
BANK OF CHINA LTD
受款银行地址
JIANGSU BRANCH
148 ZHONG SHAN NAN LU
NANJING 210005 CHINA
受款银行 SWIFT 地址/BIC
BKCHCNBJ 940
受款人户口号码/IBAN
498871973291
受款人名称
NanJing Xin Intelligent Chain
Technology Information CO.,LTD
受款人地址
No1 Xinfu Rd Xie jia dian Yan Jia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District Nanjing City
美元账户(USD):
受款银行地区 CHINA - 南京
受款银行名称 BANK OF CHINA LTD
受款银行地址 JIANGSU BRANCH
148 ZHONG SHAN NAN LU
NANJING 210005 CHINA
受款银行 SWIFT 地址/BIC
BKCHCNBJ 940
受款人户口号码/IBAN
501471968686
受款人名称 NanJing Xin Intelligent Chain
Technology Information CO.,LTD
受款人地址
No1 Xinfu Rd Xie jia dian Yan Jiang
Industrial Development
District Nanjing City
友情提醒:
友情提醒:
在线扫码充值或银联转账成功后即可下载标书;如选择线下电汇,财务需对账,预计第二个工作日可
开通相关权限;在线扫码充值或银联转账视同投标人的行为。
5、供应商一旦投标,则视为对上述条款的认可。
6、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前完成投标,以免集中在投标截止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前完成投标,以免集中在投标截止
日投标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影响投标。如投标人未按前
日投标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影响投标。如投标人未按前
述投标建议日期进行投标的,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导致投
述投标建议日期进行投标的,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信号不稳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导致投
标不成功、虽联系客服但客服人员来不及排查处理的,由投标人自担全部不利后果。
标不成功、虽联系客服但客服人员来不及排查处理的,由投标人自担全部不利后果。
7、每天
、每天 18:
:00 到
到 20:
:00 是系统维护时间,请勿在此期间投标。强烈建议投标人在法定工
是系统维护时间,请勿在此期间投标。强烈建议投标人在法定工
作日工作时间(
作日工作时间(8:
:00-12:
:00、
、13:
:00-17:
:00)操作,以便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客服进行处
)操作,以便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客服进行处
理。
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理人):曹腾
联系电话:186518855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 刘传昆
联系电话: 13915900083
注:项目经理评标期间手机无法接通,在此期间如有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在线客服】
(招标平台首页右下角、投标管家上方)
八、付款方式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货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合同额的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抛帐3个月后,买方支付设备款的90%。
2剩余设备合同额10%作为设备质保金(无息),质保期满后支付10%设备款。
3付款均采用6个月的电子承兑汇票。
4设备质保期1年。设备安装调试并书面验收合格满12个月,经买方确认卖方严格履行质保义务且设备
无质量问题的,书面通知卖方,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即质保金)。
九、投诉方式
九、投诉方式
纪检监察室:
史先生:1321807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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