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中心2022-2023年度实验室仪器维保项目询价函
一、询价函内容
采购人 | 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内容 | 采购人下属四川省成都危废处置中心实验室仪器维保服务(详见附件)。 |
服务地点 | 四川省成都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万兴社区2组88号)。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服务范围 | 1.全年不限次数免费上门维修服务; 2.每年提供一次仪器现场技术培训服务; 3.每年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服务;服务内容为:仪器外围检查;电气系统检查,光路系统维护;仪器水路及连锁系统维护;气体控制系统维护;进样系统维护等维保。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5万及以上的实验室仪器维保服务或其他仪器设备维护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合同方付款凭证复印件(发票或银行转账汇款凭证,金额不限);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所代理厂家的直接授权。 |
服务要求 | 1.维保单位接到仪器报修电话后应在1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维保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的2工作日内到达现场提供维修服务。 2.除以下所列常规耗材外,维保单位应无条件免费提供仪器维修所需的所有原厂备件,价格包含在年度维保费用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仪器常用耗材如下:仪器用消耗品如检测器、雾化器、炬管、炬管底座、中心管、中心管底座、雾化室、雾化室链接器、进样系统密封圈、蠕动泵进样及排液泵管、进样及排液毛细管、样品锥、截取锥嵌片、采样锥石墨垫片、样品锥及截取锥工具等;机械泵泵油,仪器调试液,仪器外围气管气体过滤器、循环水过滤器、循环水抑制剂。仪器附件如膜去溶,自动进样器。仪器外围设备如冷却水循环机,稳压电源,计算机,打印机,仪器用气体。 |
响应文件组成及主要内容 | 1、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合同方付款凭证复印件(发票或银行转账汇款凭证,金额不限))。 2、报价表(见附件)。 供应商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维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保服务计划、质量保证承诺、违约赔付承诺”,格式自拟) |
响应文件 要求 | 1、份数:一份,要求提供电子版。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在截止时间签送达采购人处。 2、签署要求: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注:1.报价文件应按采购人给定格式编写。 3.报价单位可向采购人索取询价公告电子版及附件表格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10:00前 现场递交: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合约部(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409室)。 接收邮寄方式:响应文件寄出后,供应商应关注快递信息并及时电话通知采购人。 |
评审 | 1、不公开开标及唱标,询价小组在评审时统一开启响应文件。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附资料不清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报价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报价不唯一的、报价函及报价表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不得补正,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评审价:报价存在计算错误的,询价小组进行修正,若修正后的报价小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则评审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报价大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以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4、经评审,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以信用得分÷评审价,按比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比值相同的,以信用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信用得分相同的,【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组织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未列入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100分; 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80分; 列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60分;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禁止参与投标。 (2)同时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和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60分。 (3)用于评审的信用得分,以评审当日投标人的信用得分为准。 |
采购限价 | 本次采购限价90000.00元(含13%增值税)。 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将作否决处理。 |
合同价款及 支付方式 | 成交供应商应在正式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5%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内若有违约情况发生,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维保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需在应付季度首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季度的支付申请,双方签字确认的现场维护记录(首季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以上合格支付凭证后在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若考核表中有扣款的,应在当次结算支付时扣除。 |
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 联系人:鄢大彬 电话:17369017200 |
附件1:
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维保数量(台) | 维保时间(年) | 不含税总价(元) | 暂定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赛默飞iCAPRQ | 1 | 1 | 13% | 本项目控制总价为:90000.00元(含13%税);超过此控制价作否决处理 |
注:1.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该【总价】为供应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因素变化和政策性变化作调整(增值税调整除外)。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在合同期内不因任何市场因素变化和政策性变化作调整(国家税率政策调整除外):人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运维服务费、试剂和标准物质费、数采仪通讯费、记录台账费、检验费、试验费、劳动保护费、安全费用、职业健康体检费、职业病治疗费、工伤医治费用、工伤赔付费用、职业资格证、健康证等证件的办理及年审、档案费用、社会保险费、商业保险费、雇主责任险、加班费、食宿、交通、培训教育费及相关费用、税费(印花税、增值税、附加税等);管理费及合理利润;以及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报价人按13%的暂定增值税税率报价,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金额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及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进行计算,不含税总价不受税率调整的影响,含税总价随实际税率变化而调整。
2.报价人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含税总价,成交后不作调整。
3..响应报价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价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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