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已由 无记录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人为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89856.54万元,且为本项目的最高投资限额,若超出最高投资限额时,须报福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调整,本次投资包括新建、改建投资和存量资产价值。项目最终的实际投资总额在项目竣工后以政府方确认的决算为准。 (1)新建、改建投资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规模为87856.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351.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196.73万元、基本预备费4477.87万元、建设期利息4830.77万元。具体四期工程投资如下: ①一期工程:总投资6771.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70.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9.86万元,基本预备费501.65万元。 ②二期工程:总投资13043.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28.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49.17万元,基本预备费966.21万元。 ③三期工程:总投资18454.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904.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4.42万元,基本预备费817.46万元,建设期利息1287.50万元。 ④四期城镇村工程:总投资49586.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147.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03.28万元,基本预备费2192.55万元,建设期利息3543.27万元。 (2)存量资产价值 作价入股存量资产(即贯岭镇污水处理厂等)价值暂按2000万元计取,具体金额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项下的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福鼎市行政辖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并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福鼎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包括以下四种: (1)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需新建、改建、委托运营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项目,以及污水智能化监管平台的运行和系统维护; (2)福鼎市行政辖区内已采用BOT或PPP模式实施的项目,待运营年限到期后,委托项目公司接管并运营; (3)特许经营期内,经福鼎市人民政府同意,福鼎市其他需要新建、改扩建的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 (4)采用作价入股方式纳入特许经营范围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由项目公司建设和运营并获得特许经营权。 拟实施项目及其具体实施办法以甲方确认的项目清单为准,工程具体建设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凡具备本项目投融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能力、融资能力等方面信誉良好企业,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项目投资及运营,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大于70%;联合体成员方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且联合体成员均须在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单位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4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最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须出具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文件(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或领导班子会议纪要)原件(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3.8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220.161.207.254/)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2日 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220.161.207.254/bszn/)。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2日 08时3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0.161.207.254/)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建设局大楼,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7856406,传真:/ 联系人:王念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677863,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郑文华、郑欣、林城、陈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220.161.207.254/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3-7818220、0593-21950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93-791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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