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铁 武 汉 电 气 化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市 轨 道 交 通 11 号 线 东 段 二 期 、 三 期 武 昌 段 首 开 段 工 程 ( 风 、 水 、 电 、 装 修 ) 施 工 ( 第 一 标 段 ) ( 装 修 材 料 、 灯 具 、 联 络 通 道 防 火 ( 防 护 ) 门 ) 、 郑 州 市 轨 道 交 通 7 号 线 一 期 工 程 正 线 风 水 电 安 装 及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项 目 03 标 段 ( 铜 管 ) 公 开 竞 争 性 谈 判 采 购 通 知 书
采购编号: WHFSD11&ZZFSD7-01
1 . 采 购 条 件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业主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 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部;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正线风水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项目0 3标段,项目业主为郑州 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正线风水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项目0 3标段项目部。本批物资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建设地点:武汉市、郑州市
2.2项目概况: 项目1:武汉地铁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和东湖高新区,起于武昌火车站,经北安街、瑞景路、珞桂路、珞瑜路、光谷街和雄楚大街,止于一期工程终点武汉东站,长约17千米,
设站7座。本标段是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 (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范围包括光谷广场站~关山大道站区间风井、关山大道站、光谷广场站、体育学院 站、虎泉站及其相邻区间的风、水、电安装工程及车站设备区的装饰工程。区间泵房(含雨水泵房)内的水泵、排水管道、阀门、电源箱、灯具、防火门等安装内容由负责该泵房水泵配电的车站实施
。
项目2:郑州市轨道交通 7 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 29 .31km,均为地下线,设车站 21 座,一期工程在线路北端规划绕城铁路以北设东赵停车场,线路南端绕城高速以北设南环车辆段。
本标段施工内容包括:包括 5 站 4 区间,5 站 4 区间分别为郑州人民医院站、郑州人民医院站~大石桥站区间、大石桥站、大石桥站~郑大一附院站区间、郑大一附院站、郑大一附院站~医学 院站区间、医学院站、医学院站~路砦站区间、路砦站。包括相应标段范围内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所含的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低压配电与照明系统安装、车站非公共区及公共区装修施工 (含二次砌筑)、市政管网接驳及站前广场装修等工程。合同金额:279 33.25万元,合同计划工期20 22年8 月31日至20 24年12月31日。合同计划总工期:8 53日历天,实际进场时间计划在20 22年9 月份。
2.3谈判内容:本次谈判范围为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装修材料、灯具、联络通道防火(防护)门)及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 线一期工程正线风水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项目0 3标段(铜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售后服务以及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中所描述的其他义务及工作等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4包件划分:本次谈判物资的包件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1:包件划分一览表(装修材料、灯具、联络通道防火(防护)门)、附件1-2:包件划分一览表(铜管)。 2.5计划供货期: 20 24年3月-20 24年12月(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计划)。 2.6 交货地点:项目施工现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价格确定:本次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确认成交后不接受价格浮动。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
3.2 质量保证要求:响应人须提供生产企业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采购产品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有效期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 的,应提供有效期内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3财务要求:响应人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负债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附注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响应人名称一 致,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3.4 业绩要求:响应人在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20 19 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至少1条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响应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面、首面 、签字盖章页和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原件备查。(注: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应为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业绩)
3.5履约信用要求:响应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湖北省相关主管单位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本次不 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供应商响应(响应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 s xt.g o v.cn/)中含有响应人名称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界面截图)。 3.6 其他要求:
3.6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采购物资同一包件同时响应。
3.6 .2满足采购公告要求;响应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6 .3评审委员会有权查询响应人的重大不良行为、投诉行为,并以其结果作为通过性条款。 3.7响应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须在谈判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响应文件及响应物资报价表(Excel形式),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
响应文件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 24年4月1日9 时0 0 分, 且必须为是盖章的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提前上传响应文件,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响应无效。
自动放弃成交权利。其他供应商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 .1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为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 ec.co m )。
6 .2 有关采购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 crecg ec.co m )发布。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如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 ec.co m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开标当天)发生系统故障,在系统维护正常后,响应截止时间顺延1小时至1个半 小时,采购人同时在该平台标书补遗处发布采购文件修改通知);
开启地点:线上开启; 开启方式:线上开启,请供应商在开启后,在供应商交易系统查看开启结果。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1: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三期武昌段首开段工程(风、水、电、装修)施工(第一标段)项目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邦信创科技园5楼会议室
联 系 人:黄一帆18627976309
电子邮件:221478 4115@q q .co m
采 购 人2: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正线风水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项目0 3标段项目部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郑大市场南街3号院三楼武汉电气化局会议室
联 系 人:汪鹏 131179 28 179 林山寅 15342318 178
电子邮件:492217490@qq.com
2024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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