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兴 高 级 中 学 迁 建 工 程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总 承 包 ( EPC ) 招 标 公 告
本招标项目嘉兴高级中学迁建工程 已由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秀洲发改批 [2024]13 号(赋码: 2211-330411-04-01-152795 ) 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嘉兴市秀洲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 :位于秀洲高新区,纵一路东侧、加创路西侧、横一路北侧、环河路南侧。
2.2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1亩,总建筑面积约1069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72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9650平方米)。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1)求真园、国学园、心草园、植物园;(2)日常教学中心;(3)国际教学中心;(4)艺术教学中心;(5)科创中心;(6)行政综合楼; (7)食堂(含厨房设备);(8)宿舍;(9)体育馆、篮球场、足球场、排球场、室外运动场及灯光;(10)大门及门卫;(11)看台和司令台;(12) 垃圾站;(13)连廊、配电房;(14)地下室;(15)装修工程、电梯;(16)停车位、充电桩、泛光照明、围墙、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电气、暖 通、弱电、变配电等配套工程。【注:实施界面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62776.81万元,概算总投资约62644.49万元,其中工程费约51757.37万元。
2.3招标范围 :对嘉兴高级中学迁建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施工图设计、 BIM服务及技术应用、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配合工作。
2.4 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 772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 60 日历天),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以监理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其他要求:(1)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 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2.5 质量标准 (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达到钱江杯创杯标准要求。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③安全文明标准:达到省级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具体按浙江省相关文件执行)。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1 企业要求:
3.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3.1.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对应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 状态 。 3.1.3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类 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
可】。
3.1.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1.5外省施工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系统信息公开);或外省设计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 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公共建筑类 的 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监理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公证书不予认可】。
3.2.2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3施工负责人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B 类证书。 注: 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2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 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的规定。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 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 2021 〕 2 号文件的规定。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 3.3.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
3.4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 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 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 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 同工程。
3.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4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 合体成员委派。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9 日 17时。招标人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条约定的时间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 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1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或三楼规定开标室,详见开标室公告牌(广场路350号、蒋水港西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后即离开,不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epoint-financeplatform-web/finance/index,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 857-6077);担保公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电汇、网银转账【应从基本账户转出,超级网银除外,提交时间应在开 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 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咨询电话(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窗口):0573-83682253。
收 款 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帐 号193999010400415583000000113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 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 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 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秀洲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秀洲区嘉兴光伏科创园1#楼17楼 地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7楼 邮编:314000 邮编:314001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 0573-83675673 电话:0573-83679693/1596732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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