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盐 集 团 嘉 兴 市 盐 业 有 限 公 司 新 建 二 期 仓 库 项 目 设 计 采 购 施 工 总 承 包 (EPC) 招 标 公 告
本招标项目 浙盐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新建二期仓库项目 已由 嘉开经发初【202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浙江省盐 业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招标人为 浙江省盐业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规模:项目为浙盐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新建二期仓库项目。项目用地东至月河桥港,南至钱家头浜,西至南 郊河东侧绿化带,北到广穹路边高压线。地块内已建成四幢单层仓库以及一幢五层业务用房,本次建设计划在用地东南角新增 一栋单层仓库。总建设规模约2500平方面(容积率核增后约5000平方米)。具体见初步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对浙盐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新建二期仓库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工 程设计协调工作、竣工图编制、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安装,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 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等。
具体为:①工程设计:基于批准的初步设计结合招标人意图,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图纸审查(含后期变更及 审查)。②工程采购: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等。③工程施工: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④项目管 理: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管理本项目应承担的一切管理费用。⑤竣工验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 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 料(含竣工图);⑥保修: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护保修。
设计范围:根据项目需求,在已有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相关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供对应的技术经济造价分析。
施工范围:上述设计范围所有建安工程的施工,为完成本工程实施的组织及技术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发包范围所 有工程施工。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发包范围所有材料和设备。
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包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管理,协助业主推进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的办理,组织验收(含各 专项检测、试验、验收),移交,备案,产权证等相关资料的办理及保修服务等。
关于总承包: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约定由招标人负责和支付的项目外,后续涉及的所有相关报 批程序、审核手续、验收等程序;直至交付合格工程给招标人使用。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并审核通过后150日历天完成施工。 2.4项目总投资估算986万元,其中本项目招标费用约920万元 。
2.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专业类(建筑)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实行总包);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资 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 合格 状态。(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打印的动 态核查结果)。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指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建筑工 程 EPC 或 设计施工总承包 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 书为准)。
3.1.3 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名
• 1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2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或监理过建筑工程 EPC 或 设计施工总承包 业绩;或建筑工程
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施工(或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未能 体现项目负责人相关因素的,另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 )设计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 )施工负责人: 1 名,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在投标时承诺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1.4 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1.5 未被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和 信用中国(浙江) 网站( www.credit.zj.gov.cn )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 黑名单 。
3.1.6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仅需牵头人登记。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和责任; ②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 ③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 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如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则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的,则项目负责 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4 .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登记即可,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 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 ) -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LTPBidder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4日09时00分整。 5.2投标文件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1)直接送达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三楼开标室(嘉兴市广场路350号),逾期送 达的,后果自负。
(2)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代表的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可另附页),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 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 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zjgcjy/)及其它相 关媒体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交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超级网银除外)、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担保公司。 ☑(1)交纳要求(电汇、网银转账(超级网银除外)):
户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以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为准(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招标公告)。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2)交纳要求(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银行电子保函、担保公司):银行保函(银行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证 保险(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请通过 嘉 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的 投 标 保 证 电 子 保 函 专 栏 办 理 , 网 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担保公 司(经过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担保。
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单位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 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收 款 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93999010400415583000000086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 取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 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 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方、金融保函机构核查情况,若投标人能提交有效 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在开标时予以记录、载明,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省盐业集团嘉兴市盐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地址: 嘉兴市中环广场东区A座403室
邮编: 314000 邮编: 314000
联系人: 曹园兴 联系人: 袁斐
电话: 13616832428 电话: 13706730343
2024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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