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通信段2024年直放站及语音记录仪设备维保业务外包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516)
一、 公示说明
本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通信段2024年直放站及语音记录仪设备维保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该项目A01包符合2024年集团公司单一来源目录电务通信专业第272条,A02包符合2024年集团公司单一来源目录电务通信专业第279条。 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 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 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依据铁总运〔2014〕295号《铁路通信维护规则》、TB3367-2016《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MS-R)数字光纤直放站》技术标准
3. 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 维保条款:应保证设备运用良好,在合同期内厂家免费维修,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
5. 售后服务及要求:免费服务电话提供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遇质量及技术问题,中标人应在3小时内给予反馈,需要现场处理的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免费软硬件升级服务、免费现场培训服务
6. 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本项目不涉及购置信息类信创产品
技术规格书
A01: 泉州数字直放站设备维护技术规格书
一、概述
朝凌高速、沈?迅咚伲ǘ??锥危〨SM-R数字光纤直放站设备共98套,均为泉州市铁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因直放站设备已过厂家质保服务期,本单位不具备设备故障维修能力,需要委托有检测维修能力的厂家进行维保。
二、维保服务项目和服务范围
2.1 服务项目分类
乙方提供的维保服务项目标准:
表1: 通信系统维护保障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项目编号 | 服务项目 |
1 | 技术支持 | JS01 | 咨询和电话支持服务 |
JS02 | 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 ||
JS03 | 软件升级、数据修改、数据备份服务 | ||
JS04 | 技术资料服务 | ||
JS05 | 重大事件值守服务 | ||
JS06 | 技术培训服务 | ||
2 | 硬件支持 | YJ01 | 故障板件维修服务 |
2.2 服务范围的规定
乙方必须能够对甲方现有的98套数字直放站设备及其直接采购或通过代理商采购的所有在网运用设备提供维保服务。
2.3 故障级别定义
一级故障:主要指数字直放站设备及网管在运行中出现系统瘫痪或服务能力丧失,导致系统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或全面退化的故障。不管处于任何时间或日期,需要乙方立即采取纠正措施。该类故障是对于系统性能、用户业务产生直接影响。比如:服务能力的丧失,相当于通信系统功能的完全丧失(即提供给用户的通信业务中断)。任何安全保障能力或紧急情况处理能力的丧失,如:网管设备无法监控网络,无法下发操作指令。以及甲方要求作为重大事故对待的其它情况。
二级故障:主要指数字直放站设备及网管在运行中出现的间接影响服务,即系统性能或服务部分退化存在用户业务中断的潜在隐患。比如:提供给用户的服务业务发生断续或连续通信质量的降低。业务因主用设备故障而切换至备用设备工作。任何系统功能方面的可见能力或诊断能力的?ナА=形せ蚪艏毙薷椿疃哪芰Φ慕档停饭收媳ǜ媸拇蠓龀ぃ芟低呈菘獯嬖诖砦蟆?
三级故障:是指不会严重削弱系统功能、不会影响本应提供的业务服务的故障。主要是直放站设备及网管在运行中可能影响系统功能和服务质量的降低,可能升级到二级及以上故障。
其他问题:除一、二、三级故障以外的其他问题。
三、维保服务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3.1 技术支持服务 内容
3.1.1 咨询和电话支持服务(JS01)
3.1.1.1 服务描述
甲方维护人员在维护中遇到不影响业务的直放站设备或网管设备问题时,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方提出服务请求。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解答甲方疑问,指导甲方运维人员排除设备故障。对于此种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升级到乙方指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技术支持并解决设备问题。
3.1.1.2 服务要求
(1)乙方 应配备专门的客户服务技术支持中心,提供方式包括7×24小时电话热线服务平台、邮件、传真等, 并 设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 如果服务号码需要更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到甲方技术主管部门。
(2)响应时间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请求后,与甲方明确服务内容,开始帮助甲方进行故障定位或开始制定解决方案的时间。
表2:咨询和电话支持响应时间表
故障级别 | 响应时间 |
一级故障 | 20 分钟以内 |
二级故障 | 1 小时以内 |
三级故障 | 8 小时以内 |
其他问题 | 24 小时以内 |
(3)解决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申告到最终解除甲方疑问或最终排除设备故障的时间(故障在一定 时间内不再复现视为解决)。
表3:解决时间表
故障级别 | 解决时间 |
一级故障 | 不大于4小时 |
二级故障 | 不大于8小时 |
三级故障 | 不大于24小时 |
其他问题 | 不大于48小时 |
注:对于需要开发软件版本并进行升级解决的、故障恢复后重现时间比较长的、需要第三方配合的、或甲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时间延迟等情况,问题解决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3.1.2 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JS02)
3.1.2.1 服务描述
对于通过电话支持服务和远程技术支持服务不能解决的故障问题,乙方必须安排经验丰富的维护工程师赴现场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故障解决方案,并最终排除设备故障。
3.1.2.2 服务要求
(1)如果双方对故障级别和紧急程度认定不一致,应以高级别为准,按照高级别的故障处理程序进行服务。事后双方对故障的级别进行确认,今后类似的故障按照双方确认的级别进行服务。
(2)乙方维护工程师在进行现场故障排除服务前应作好必要的准备,包括 查阅甲方设备档案,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以往所发生过的问题的处理办法; 准备现场技术服务所需工具、资料及板件等。
(3)乙方维护工程师抵达甲方设备现场,首先将故障解决技术方案报现场负责人确认,经批甲方准后由甲方的技术人员具体实施或在甲方允许下由乙方的维护工程师进行具体实施;要避免因盲目操作给甲方造成损失,在必须进行系统重装或系统启动等较大运作时,须经现场甲方维护主管批准方可实施。乙方维护工程师在处理故障时不能影响到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应有甲方维护人员在场协同处理。
(4)现场故障处理服务完成后,乙方技术人员要向甲方提交现场技术服务报告,甲方对现场技术服务报告签字确认、存档。
(5)响应及解决时间
现场技术支持响应时间是指在双方确认需要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后到达甲方设备现场之间的时间。解决时间是到达现场后排除故障的时间。
表4:现场技术支持响应时间表
故障级别 | 响应时间 |
一级故障 | 2 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故障 |
二级故障 | 4 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故障 |
三级故障 |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 |
其他问题 |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故障 |
3.1. 3 软件升级、数据修改、数据备份服务(JS03)
软件版本升级服务是对于新技术标准规范、标准规定的新功能/新业务需求,或针对统一管理要求以及为解决数字直放站设备运行维护过程中存在的明显问题的新功能需求,乙方负责对软件版本统一升级。
(1)为满足国家新标准或铁路新的技术和功能要求的软件版本升级服务。
(2)版本升级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资料说明版本升级的功能描述和目的、版本升级的测试结果、版本升级的计划、步骤,需做的准备工作,可能对设备造成的影响,出现问题的应急措施等;版本升级计划必须经过该设备的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及签字认可。
(3)版本升级结束后,乙方将总结报告呈报甲方的技术管理部门人员;版本升级结束后,乙方工程师须更新设备档案。
(4)版本升级时遵循的原则:
1) 现场升级使用的软件版本必须从 乙方 正规的软件版本下发渠道所获得;
2) 现场进行版本升级的 乙方 工程师必须经过版本升级培训并确认合格。
3) 版本升级过程中必须进行各种数据(包括版本)的多次备份,并且尽量在不同终端上进行;
4 )版本升级应选择在天窗时间段进行,应尽量避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设备中断时间。
5 )版本升级后出现的软件障碍, 乙方 工程师应尽快分析、解决;如果给系统运行带来问题应恢复版本升级前的状态。
6) 版本升级后,负责版本升级的 乙方 工程师须对系统升级后的数据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并经甲方升级配合负责人员共同确认后,并经不少于6小时的网络观察期,没有发生问题,方可离开。
乙方在维保服务期时间内,在用户使用设备型号有新的软件版本的前提下,根据需求,给用户提供升级服务。
3.1.4 技术资料服务(JS04)
3.1.4.1 服务描述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的技术支持网站或者通过发放的纸面文档、电子邮件、磁盘、光盘等形式,获得乙方的有关产品知识、设备运行、维护经验和技巧等方面的资料。资料服务包括以下服务内容:网上资料服务和资料索取服务。
乙方负责相关资料的及时更新,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与实际运用设备相符。
根据需求,乙方也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甲方各级运维部门定期发放技术资料。
3.1.5 重大事件值守服务(JS05)
3.1.5.1 服务描述
重大事件值守服务是指甲方在组织网络调整、割接、业务开通、数据修改等重大工作中或重点保障期间(包括重大节日、重大军事和政治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乙方按甲方要求 在指定地点提供非技术咨询或非故障处理的服务支持。
3.1.5.2 服务要求
(1) 甲方根据需求,提前2日向乙方提出重大事件服务要求,乙方在收到请求后与甲方协商工作安排,配合制定方案。乙方应安排相关工程师在用户提出现场值守之日前到达指定地点。
(2)乙方工程师在现场驻场期间,完成对设备的系统告警分析、潜在隐患排查和现场值守期间的系统监控和预警工作。
(3)?录凳毓讨屑追酵缟璞溉舫鱿止收希追郊笆毕蛞曳缴瓯ü收洗碇С址瘛R曳轿すこ淌τΠ垂收系燃镀舳嘤Φ姆窳鞒蹋Vぴ诰】赡芏痰氖奔淠诨指聪低骋滴癫⒈U险T诵小?
上述5项未涉及并难以解决的问题,以双方协商约定为准。
3.1.6 技术培训服务(JS06)
在日常维护设备过程中,乙方在现场进行相关设备组成、原理及业务技能和新技术的知识培训。按甲方提出的培训需求在甲方所在地进行集中培训。
现场培训服务要求:在现场技术支持、故障处理、版本升级、健康检查等服务后,进行现场培训,使现场维护人员了解和掌握此次服务的技术相关问题。甲方需要对相关管理和维护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时,由甲方组织并提供培训场地,乙方安排研发人员或维护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到甲方所在地进行培训。
3.2 硬件维修服务
在直放站设备及网管设备使用过程中,乙方对出现的故障板件进行修复以保证设备持续可用的服务。板卡由于故障而不可用时,需要通过更换故障板件进行问题修复,确保系统业务的正常运行运转,板卡维修服务包括故障件维修服务和故障件紧急支持服务 。
3.2.1 故障件维修服务 (YJ01)
3.2.1.1 服务描述
乙方对甲方在用的直放站网管设备及数字直放站设备出现的故障板件进行修复,以保证设备持续可用的服务。
3.2.1.2 服务要求
1 .乙方负责维修的故障板件范围是甲方管内的在用所有数字直放站设备。
2 .甲方发现直放站板件出现故障后,将故障板件寄给乙方。
3. 乙方应在服务承诺的时间内修复故障板件,并将修复后的故障板件返回甲方:
4. 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时间内将修复后的故障件返回给甲方,乙方必须补发同种类型并且性能完全符合标准的单板给甲方使用,直至将修复后的故障件返回甲方。
5. 故障板件维修要按时限完成,自乙方收到坏件之时起算,到甲方收到修复件为止,维修周期不超过30天。
3.2.1.2 服务说明
甲方负责将故障件寄至乙方,乙方按要求时限完成维修并寄回甲方,并随设备附维修完毕后的检验报告。
3.2.2 故障件紧急支持服务
故障件紧急支持服务 指直放站设备或网管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需优先提供紧急备件支持的服务,从双方确认需要进行故障件紧急技术支持后至备件到达设备现场之间的时间,应不超过4小时。
3.3 维保服务及人员要求
为了保证甲方能得到乙方及时的服务,乙方需设置专职人员提供质保服务,应尽量保持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人员更换后,应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通知,以保证服务的连续性。
当发生紧急故障故障或疑难问题时,乙方立即采取紧急电话支持服务,同时进?薪艏毕殖≈С址瘢才殴こ淌α⒓锤贤殖。⒊闪⒑蠓降淖ḿ倚∽榕浜辖泄收洗恚缬斜匾Ω迷诤蠓绞笛槭夷D夤收戏⑸蚝徒饩龇椒ǎ璞腹收洗硗瓯弦院螅忧榭鏊叫叹龆ㄊ欠癜才殴こ淌α粼谙殖」鄄臁?
在维护设备过程中提供健康检查服务,乙方通过分析数据、健康检查数据,主动发现设备运行问题或隐患,需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或处置建议。
四 、设备维护技术标准
A02 :记录仪设备维护技术规格书
一、概述
沈阳通信段管内沿线车站运用的AX-2006JFEBD型单体记录仪设备92套、调度所AX-2009JFJZ-II记录仪133台,均为辽宁鸿源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因本单位不具备故障维修能力,需要委托有检测维修能力的厂家进行检测和维修。
二、维保服务项目和服务范围
2.1 服务项目分类
乙方提供的维保服务项目标准:
表1: 通信系统维护保障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服务类别 | 服务项目编号 | 服务项目 |
1 | 技术支持 | JS01 | 咨询和电话支持服务 |
JS02 | 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 ||
JS03 | 数据修改、数据备份服务 | ||
JS04 | 技术资料服务 | ||
JS05 | 重大事件值守服务 | ||
JS06 | 其它服务 | ||
2 | 硬件支持 | YJ01 | 故障板件维修服务 |
2.2 服务范围的规定
乙方必须能够对甲方现有的92套AX-2006JFEBD型单体记录仪设备及133台AX-2009JFJZ-II记录仪提供维保服务。
三、维保服务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3.1 技术支持服务内容
3.1.1 咨询和电话支持服务(JS01)
3.1.1.1 服务描述
甲方维护人员在维护中遇到设备问题时,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方提出服务请求。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解答甲方疑问,指导甲方运维人员排除设备故障。对于此种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升级到乙方指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技术支持并解决设备问题。
3.1.1.2 服务要求
(1) 乙方 应设立技术支持中心,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 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如果服务号码需要更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到甲方技术主管部门。
(2)响应时间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请求后,与甲方明确服务内容,开始帮助甲方进行故障定位或开始制定解决方案的时间。
表2:咨询和电话支持响应时间表
故障级别 | 响应时间 |
紧急故障 | 小于2小时 |
一般故障 | 小于4小时 |
技术咨询和 其他问题 | 小于24小时 |
(3)解决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申告到最终解除甲方疑问或最终排除设备故障的时间(故障在一定 时间内不再复现视为解决)。
表3:解决时间表
故障级别 | 解决时间 |
紧急故障 | 4 小时恢复业务 |
一般故障 | 8 小时内解决 |
技术咨询和 其他问题 | 双方商定 |
注:对于需要开发软件版本并进行升级解决的、故障恢复后重现时间比较长的、需要第三方配合的、或甲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时间延迟等情况,问题解决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3.1.2 现场技术支持服务(JS02)
3.1.2.1 服务描述
对于通过电话支持服务和远程技术支持服务不能解决的技术问题,乙方必须安排经验丰富的维护工程师赴现场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故障解决方案,并最终排除故障。
服务要求
(1)如果双方对故障级别和紧急程度认定不一致,应以高级别为准,按照高级别的故障处理程序进行服务。事后双方对故障的级别进行确认,今后类似的故障按照双方确认的级别进行服务。
(2)乙方维护工程师在进行现场故障排除服务前应作好必要的准备,包括 查阅甲方设备档案,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以往所发生过的问题的处理办法; 准备现场技术服务所需工具、资料及板件等。
(3)乙方维护工程师抵达甲方设备现场,制定出故障解决技术方案,由甲方的技术人员具体实施或在甲方允许下由乙方的维护工程师进行具体实施;要避免因盲目动手给甲方造成损失,在必须进行系统重装或系统启动等较大运作时,须经现场甲方维护主管批准方可实施。乙方维护工程师在处理故障时不能影响到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应有甲方维护人员在场协同处理。
(4)现场故障处理服务完成后,乙方技术人员要向甲方提交现场技术服务报告,甲方对现场技术服务报告签字确认,双方各自存档。
(5)响应时间
现场技术支持响应时间是指在双方确认需要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后到达甲方设备现场之间的时间。见表4。
表4:现场技术支持响应时间表
故障级别 | 响应时间 |
紧急故障 | 小于6小时 |
一般故障 | 小于24小时 |
技术咨询和 其他问题 | 小于48小时 |
3.1.3 数据恢复、数据备份服务(JS03)
数据恢复及数据备份是为解决记录仪网络设备运行维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设备良好运用及录音调取。
(1) 记录仪网络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恢复网络数据,保证记录仪良好运用。
( 2 ) 出现数据问题时, 乙方 工程师能准确分析、核对数据,彻底消除隐患。
3.1.4 技术资料服务(JS04)
3.1.4.1 服务描述
甲方可以通过乙方的技术支持网站或者通过发放的纸面文档、电子邮件、磁盘、光盘等形式,获得乙方的有关产品知识、设备运行、维护经验和技巧等方面的资料。资料服务包括以下服务内容:网上资料服务和资料索取服务。
乙方负责相关资料的及时更新,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与实际运用设备相符。
根据需求,乙方也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甲方各级运维部门定期发放技术资料。
3.1.5 重大事件值守服务(JS05)
3.1.5.1 服务描述
?卮笫录凳胤袷侵讣追皆谧橹绲髡⒁滴窨ā⑹菪薷牡戎卮蠊ぷ髦刑峁┑南殖〖际踔С址瘛? 乙方 在指定时间指派指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在指定地点执行设备监控,提供非技术咨询或非故障处理的服务支持。
3.1.5.2 服务要求
(1) 甲方根据需求,提前2日以传真方式向乙方提出重大事件服务要求,乙方在收到请求后与甲方协商工作安排,配合制定方案。乙方应用户要求,安排相关工程师在用户提出现场值守之日前到达指定地点。
(2)乙方工程师在现场驻场期间,完成对设备的系统故障分析、潜在隐患排查工作。
(3)事件值守过程中甲方设备若出现故障,甲方及时向乙方申报故障处理支持服务。乙方维护工程师应按故障等级启动相应的服务流程,保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并保障正常运行。
(4)服务结束后乙方工程师应向甲方提交《重大事件技术支持报告》,报告相关情况。
3.1.6 其它服务(JS06)
上述5项未涉及并难以解决的问题,以双方协商约定为准。
3.2 硬件维修服务
3.2.1 故障件维修服务(YJ01)
3.2.1.1 服务描述
乙方对甲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设备及板件进行修复,以保证设备持续可用的服务。
3.2.1.2 服务要求
1 .乙方负责维修的故障板件范围是甲方管内的在用的记录仪设备。
2 .甲方发现记录仪出现故障后,通知乙方将故障设备取走维修。
3. 乙方应在服务承诺的时间内修复故障设备,并将修复后的故障设备返回甲方:
4. 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时间内将修复后的故障设备返回给甲方,乙方必须补发同种类型并且性能完全符合标准的设备给甲方使用,直至将修复后的故障设备返回甲方。
5. 故障设备维修要按时限完成,乙方收到返修的故障设备必须为15个工作日修好并返还甲方。表7。
故障板件维修服务 | 返修周期 |
维修的设备 | 15 个工作日 |
表7? 故障件返修周期
3.2.1.2 服务说明
甲方负责及时将故障设备交给乙方维修中心,乙方在15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并返还给甲方,并随设备附维修完毕后的检验报告。
3.3 维护要求
3.3.1 必须有稳定且具有相应维护能力的技术人员队伍,维修技术人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维护工作经验,且人数不少于2人,有设备故障处理能力及故障板件维修能力。
3.3..2 必须储备与运用设备相同型号且性能良好备品、备件,单体记录仪数量不少于10台,集中式记录仪单板不少于10块。
四、设备维护技术标准
序号 |
项? 目 | 标??? 准 | 备注 |
1 | 全通道频率响应 | 电平差应在-3~+2dB |
|
2 | 通道串音防卫度 | ≥46dB |
|
3 | 信号失真度 | ≤10% |
|
4 | 查询响应时间 | ≤6S | 带宽不小于128kb/s |
5 | 声控启动录音灵敏度 | 应比额定输入信号电平低10dB |
|
6 | 输入阻抗 | 600 Ω±30Ω或≥15KΩ | 平衡输入 |
≥47KΩ | 不平衡输入 | ||
7 | 放音输出功率 | ≥500mW |
|
8 | 时间精度 | ≤20s/月 |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A02:
1. 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 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 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
4. 供货业绩要求
无
5. 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见本公示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3.3 拟邀请供应商名称:
A01 :泉州市铁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A02:辽宁鸿源电子有限公司
请上述受邀各投标人在公示结束前,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接受邀请函并完成文件获取,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文件获取成功。 本公示不接受上述受邀各投标人之外其他投标人的文件获取。
四、发布采购方式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信息
5.1.1 采购人:沈阳通信段
技术咨询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40346175
5.2 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5.2.1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2 项目负责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024-62080908 15140119900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 9时-11时,13时-16时 ,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箱:269099106@qq.com
六、公示日期: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4日8:00时至2024年5月28日17:00时。
七、公告
2024 年5月23日
附件1:采购业务外包描?霰?
采购业务外包描述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泉州数字直放站设备维保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98 | 2000 | 6 |
|
2 | A02 | 语音记录仪设备维保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225 | 425 | 6 |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12个月;交货地点:详见附件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维保后保证设备完好,技术科人员按技术规格书要求验收、检测?J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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