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5月药品挂网结果及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申报企业、配送商: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41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5月药品挂网结果及化学药品(不含短缺药品、易短缺药品,下同)动态调整结果进行公布,并将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2024年5月药品挂网结果
(一)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汇总表(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在药品招采子系统维护配送关系。
(二)不纳入挂网采购的药品汇总表(详见附件2)。
二、化学药品动态调整结果
(一)符合价差关系继续挂网化学药品汇总表(详见附件3)。
(二)不符合价差关系需暂停挂网资格化学药品汇总表(详见附件4),清库期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三)不符合价差关系清库期已结束的化学药品汇总表(详见附件5),即日起暂停挂网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附件4设立清库期的相关药品,请各医疗机构、企业做好相应安排,抓紧处理库存、票据等相关问题。
(二)附件2涉及的药品,企业可修正相关问题后,在子系统重新申报挂网。附件4、5涉及的药品,相关企业如愿意将价格调整到最高限价以下的,可在药品招采子系统产品申报管理-企业变更挂网申请调整挂网价格。
(三)企业以虚假材料取得挂网资格、选择性提供信息导致挂网价格不准确等,将严格进行信用评级。请企业如实填报。公布挂网期间同时接受企业质疑投诉。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