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长沙市第十一中学融城校区。
五、服务标准: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3.质量要求
1)中标人交付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进货渠道合法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交付货物时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3)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采购人均可以拒绝接受,中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逾期交付货物的,中标人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中标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4)整体项目质保期叁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5)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2..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①定期维护计划。
②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③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①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故障响应
①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②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③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④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学校。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提供至少1次免费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产品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及维修方法,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常见故障排除处理。
3.施工、安装调试
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3)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4)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人未设置明显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提示标志等和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由此造成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中标人在货物安装前应派人到实地进行场地勘察和指导,设计安装调试方案,确保有关设备安装规范、使用安全、维护便捷等。
6)由于本项目任务重,工期紧,所到场设备由中标人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维护保养。货物规格必须标识清晰。该项目到场设备相关安装工具及物品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7) 中标人应在主要设备上张贴售后服务卡,要求注明:施工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各设备的保修时间等相关信息。售后服务卡应制作精美,粘贴牢固、可靠,保证非人为因素三年内不会丢失。
六、验收标准:
1)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2、按照[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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