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SZRHZC-20240068 (招标文件编号:LSZRHZC-20240068)
二、项目名称:雷波县道路违停抓拍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鼎峰高科智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实验区成都高新区新通大道115号附401号
中标(成交)金额:29.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鼎峰高科智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雷波县道路违停抓拍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 雷波县县城内 | 1、设备管理要求 需要保证录像至少保存60天以上。 2、安保响应要求 针对于雷波县重大事件、重要会议,敏感节点、节假日等情况分别按照一级、 二级、三级响应模式进行安全保障。 一级响应:安排应急处置小组提前60分钟到达现场待命,进行现场设备、 技术保障; 二级响应:安排应急处置小组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待命,进行现场设备、 技术保障; 三级响应:根据任务要求到现场或提供远程技术保障。 3、数据保障要求 设备运行期间生成的所有数据、图片、信息及二次开发产生的所有信息归采 购人所有,投标人无任何权跟进行相关处置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加以应用,合同 期满后或者设备需要更新时,原设备上的所有数据必须在采购方技术人员监督下 进行清除或者格式化。 4、杆体处置要求 合同期内此次建设的杆体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如需迁改和拆除此次建设的杆体,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处理。 5、合同期内升级系统算法及软件,确保采购人使用最新版本,且合同期内与采购人共同研发不少于五个技战法分析模型。 6、配合接入分局现有监控设备,实现原有设备在招标系统上的应用。 7、系统无条件配合人脸综合应用平台做好数据接口相关工作,并确保自身系统数据和日志信息按人脸综合平台统一推送。 8、本项目租赁的产品涉及国家强制认证的(CCC)或前置许可、认证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均应符合国家强制认证(CCC)或前置许同、认证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认证材料复印件)。 9合同期满后,此次建设的违停系统所产生的全部数据信息归采购人所有。 11、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处理所有事务,包括点位日常故障跟踪、处理、运行情况的编写。 12、每月天网点位运行合格率高于95%(公安方同意拆除点位不计入),认定为合格,按原金额支付,如低于95%,则按照以下公式支付: 每月应结算金额=项目总费用÷租赁期(月)×当月合格率-当月故障点位扣费 故障点位认定:若前端点位监控设备或网络在运行中出现故障,故障点位的统计和认定以运维平台统计为准,造成该点位的图像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不能控制、查看或存储,承建方应在接故障后48小时内排障,每月中有3天故障,则扣除该点位当月租用费,认定为故障点位。 13、运行维护 13.1、负责确保租赁服务期内前后端系统的运行检查、维护保养、优化调试、迁移送修、升级改造等。 确保平台前后端系统点位7×24小时正常运行。 每周开展一次设备的外场巡查工作,并建立巡查机制。 巡查内容包括: (1)、前后端系统运行情况及完好性检查,保证前后端系统各组成部分(包括主机设备、摄像机、存储、杆件等)完好、连接正常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保证前后端系统各项参数设置正确无误。 (2)、前后端系统及附属设施牢固性检查,保证设备及设施安全,消除人为或自然原因影响安全和功能使用的隐患。 13.2、每月应开展不低于两次的前后端系统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并提交设备维护与保养报告。 13.3、负责对前后端系统故障的分析处理,并及时解决故障。发现故障应立即报告采购人,并在24小时内反馈处理结果及意见。维修各种原因引起的故障,白天半小时内响应,夜间一个半小时内响应。对于系统自身故障,应在故障发生24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对于系统因受到外力(如灾害天气、车辆碰撞、偷盗、人为破坏等)影响造成故障,应在故障发生3小时内消除安全隐患并在72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涉及土建工程和杆件制作的,以及其他情况涉及的设备故障,应按照采购人下达的任务要求完成。 13.4、负责故障设备的检修,对于需更换部件的,负责故障诊断、送修和安装调试。 13.5、负责对前后端系统附属设施(包括管道、窨井、井盖等)的故障(如塌陷、破损、遗失等)处理,应在故障发生后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在2小时内完成故障应急修复,对不能修复的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采购人通知相关部门修复。 13.6、配合采购人完成特定要求的设备检查和标定工作。每年重要节点(维稳、等级安保)、节假日(五一、十一等)、大型活动期间,开展特定的巡查、维修、维护、清洁和保养工作。 13.7、成立前后端系统维护小组,有专门的软、硬件工程师等人员承担外场维护工作,应具备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故障诊断与维修等技术保障能力,并提供现场服务和7×24小时响应服务。 | 1年 | 投标人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庆(组长)、唐友富、谭朝文(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2015】号文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雷波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锦城镇锦屏路339号
联系方式:0834-8823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凉山州锐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雷波县北环路运管所左侧斜对面4楼
联系方式:夏老师 联系电话:0834-8867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
电 话: 0834-8867880
文章推荐:
永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监控系统工程安装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