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2023年度收费监控供配电系统日常零星一揽子维修项目(重新采购)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2023年度收费监控供配电系统日常零星一揽子维修项目(重新采购),完成舟山跨海大桥和舟岱大桥一系列设备的维修维护、更换等,包括ETC天线、LED屏、综显屏更换、车道交易调优、栏杆机基础、摄像机基础、线管敷设、标牌、标线制作等。
2、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设1个标段,项目业主分别为: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北向大通道有限公司富翅门大桥管理处。本项目委托: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实施采购,成交单位分别与两家公司签订合同。
3、计划工期:2023年11月30日前交工,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保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20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4、施工质量要求: 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及以上,企业经营范围具有机电(电力或电气)工程设备安装、维修及维护,并在业绩、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
(2)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且独立完成1个机电工程(电力工程)维护或建设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在申请人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师职称;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5)其他要求:项目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一)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一)个标段(包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且与系统设置时间一致)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5月25日16时0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5月2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应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0时00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至 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山潭东堠社区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舟山管理中心107室,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580-8232063)。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仅当因系统故障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开启时方开启纸质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5月29日10时00分。
6、其他要求:响应文件的正本(1本)包装在内层封套里,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正本盖章后PDF格式扫描件)应放入U盘应与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响应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供应商的识别标志。响应文件的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字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采购人需要的其他媒介)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山潭东堠社区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舟山管理中心107室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580-8232063
2、采购代理机构:/
3、监督部门:
(1)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楼
电话:0571-87985588
(2)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派驻舟山管理中心纪检组
地 址:舟山市金塘镇西堠社区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舟山管理中心
电 话:0580-8232052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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